李沐知道這事不能讓二崔抗,他們也抗不起,於是道:“孤給你們想了個主意。”
二崔大吉道:“請殿下賜教。”
“將這筆錢全部捐獻國資司,記住,是捐。”
崔尚開始不明白,等李沐強調“捐”字之後,才有些會意過來。
其實這筆錢從交易立場來說,是合法的。
不合法的是,李沐做為攝政王,政策的制訂者,洩露了機密。
但有一點不同,那就是皇家銀行不屬於朝廷衙門,只是一個半官方的民間組織。
李沐完全可以將調息令的頒佈歸置倒韓仲良的頭上。
當然,流言蜚言是免不了的。
現在,只有將這筆錢捐給國資司,才能避免朝廷的介入。
因為國資司同樣不是衙門,而是皇家銀行下設的一個民間機構。
如果說皇家銀行還是一個半官方的組織,那麼國資司就只有四分之一的官方背景了。
加上國資司主官是韓仲良,李婉順三姐妹為司丞,自然會行方便。
這樣一來,這筆錢的來處可以不用盤查了。
而萬一日後事發,李沐就能以此為藉口,把二崔的行為辯說成為了制裁、打壓哄抬地價的各地世家,二崔受自己指使,配合朝廷進行打壓。
之後,地產崩盤,二崔又受自己命令,回購田產以救市。
而二崔賣地正是田產價格瘋漲之時,購地更是田產價格暴跌之時。
與各地世家的操作正好相反。
至於最後的獲利,全部捐給國資司,做為回購田產、工坊的資本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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