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標時空。
1629年5月22日。
巴爾喀什湖淡水區沿岸。
初夏時節的草原已經遍地的墨綠色,託巴爾喀什湖淡水的福,附近的水草茂盛,各種野生的動物來往於其中,讓它們經過的路上雜草時時左右搖擺著。
這片土地已經很久沒有人跡了,在那兩支野蠻軍隊在這裡火拼之後。
失去了人類的蹤影之後野生動物更多了,除了天敵,它們生活的很幸福,至少不用擔心來自人類的覬覦目光。
令它們不解的是,已經全部沒了的兩方軍隊中的一員,那黑面板的人類為什麼又突然回來了?而且象是受了傷的樣子。
高大的野草根下,對於兔子們來說這草確實高了些,它們歪著腦袋望著在湖邊處理獵物的黑面板人類,眼神中帶著明顯的好奇之色,一直在碎碎念著的他也不知道在說了些什麼,難道這人類是傻的嗎?
“我真是活該,為什麼要來個什麼苦肉計,雖然未來的科技發展我這腿並不怕殘,但這苦也未免太大了些,生生給自己的大腿上來了這麼一刀,唉……”
“自找的,自找的,我從沒覺得自己這麼傻過!”
“就算我完好地回去了,就憑我巴拉甘這八寸不爛之舌,肯定可以活下來,而且還得風光的回去,我的同胞之中象我如此出彩的人可不多,阿克薩將軍需要我這個典型,就算他再不高興,而且也不見得他不高興我回去!”
沒錯,在動物們眼中傻子人類就是巴拉甘,他再次回到了這片土地,因為回去也得個好理由,所以他自作聰明的在大腿在狠狠的劃了一刀,變成了三等殘疾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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