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常理,我不應該是在院落當中多做停留。
不在最短的時間內選擇突圍。等到外面的鬼魂把小院堵死,我們幾個再想突圍可就難了。
可我覺得,這座斬神臺不會無緣無故出現在院子裡。
不弄清斬神臺的根底,我就貿然離去,說不定從巷口衝出去之後就會撞上一座刑臺,讓自己成了刀下之鬼。
我側著身子從下往下朝斬神臺上看了過去,可那人影的面孔完全被土墩子給擋住了,根本看不清對方的臉。
很多影視劇裡出現劊子手砍頭的情景,有時候會加上一個木墩,有時候就是死囚跪在法場上。
事實上,兩種斬首方式都是合理的。
人的脖子看似纖細,裡面卻包括著肌肉和骨骼,並不容易被砍斷。
想要一刀斷首,其實是對劊子手力道和眼力的一種考驗。
多數劊子手都不是身懷絕技之輩,甚至有些地方縣衙連專業的劊子手都沒有,處決人犯不是從別的地方僱人,就是找人臨時充當。
劊子手連著砍上幾刀,卻砍不掉腦袋的事情並不少見。
所以,有些地方處決人犯,乾脆也就不玩那些“花樣”了,直接在處刑臺上擺上一個木頭墩子,讓死囚把腦袋放上去,伸長脖子,等著挨刀。
這樣一來,也就不能稱之為“砍”了,而是在剁。
剁比砍要容易很多,但是那根墊著人腦袋的木墩子卻不好處理。
傳說,木墩不能飲血過百,到了九十九人就得換下來燒了,一旦木墩子飲血過百,就會自己找人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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