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上三竿, 王超睡醒了,無精打采的出來,見他媽要去買菜,趕忙穿上衣服也要去,他不想跟他爸倆人待在家。
他戴了頂毛線帽子,跟在他媽身後逛菜市場,怕被人認出來,把帽邊壓得很低,快把眼睛都遮得看不見路了。
他媽說他:“甭費那勁了,就你這倆眼腫的跟金魚一樣,誰認得出你是誰。”
他摸了手機出來,想當鏡子照照,拿出來才想起手機屏已經碎得不能看。
王媽媽看見了,道:“啥時候你能學著愛惜愛惜東西,好好的手機又給弄成那樣。”
王超默默把手機裝回了衣兜裡。
在家待了兩天,紙包不住火,他和隊友打架、缺席音樂盛典頒獎禮的新聞,王家父母都看見了,問他是怎麼回事,他不想讓爸媽知道他又讓人給騙了,說:“我跟隊友合不來,當歌手也玩兒夠了,不想幹了。”
王爸爸一聽就發脾氣,說他:“一天就操個玩兒心!有點長性沒有?從小到大就沒幹成過一件事兒!”
他也不頂嘴,就坐那兒聽著,聽著聽著還走了神。
他爸來了氣,罵道:“還死豬不怕開水燙了是吧?”說著就想動手,王媽媽忙攔住了。
老頭兒很著急:“你再慣著他!他長成這樣兒,都是叫你給慣的!”
家裡也待不下去了,王超想回北京。
他媽去機場送他,又問了他一遍:“有事兒你可得跟媽說呀。”
他還笑嘻嘻的:“就是太紅了,工作多壓力大,給累的,啥事兒也沒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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