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到任務的馬傑,拿上活動經費,欣然離去。
只留下林清一個人在公寓。
公寓是一個大概四十平方米的一室一廳,冰箱、洗衣機、空調都有,就跟林清在許多香江老電影中見過的房子差不多。
轉了一圈之後,林清才來到床邊,一屁股坐下。
床墊還不錯,挺有彈性,就是不知道兩個人在上面激烈運動的時候,會不會承受得住...
隨手拉開床頭櫃的抽屜,林清便看到一把格洛克18手槍,以及幾盒子彈,靜靜地躺在裡面。
對此,他似乎並不驚訝。
由於沒有可以儲存物品的空間道具,在攜帶試煉物品進入試煉世界之際,他只能採取這種方法。
拿出手槍,給彈匣裝滿子彈,咔嚓一聲上膛。
完成這個動作之後,林清想了想,還是沒有將手槍插進腰後,而是放回抽屜裡。
古惑仔,當街打架可以,就算被差佬抓進去,頂多就拘留個24小時,喝幾杯咖啡。
但是,隨身攜帶槍械?
不被發現還好,被逮到,肯定得進去監獄蹲一段時間。
再說了,他這一身背心加大金鍊子的打扮,都不知道把手槍藏到哪裡才好!
想到這裡,林清猛地站起身來,將脖子上的大金鍊子脫下來,也將背心脫掉,露出了胸口與背後連成一片的青龍紋身。
換了一件黑色T恤,把紋身多少遮擋住,林清便揣上兩萬五港幣,離開了公寓...
。。。
走到街邊,招了招手,不遠處一輛紅色計程車,就立馬開了過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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