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輛車,把三人送回小樓。付了車錢,季風華先領幾人到右廂房,指給他們住處,讓他們歇一歇,然後在召集三人,對那兩個女孩道:“你們兩個都幾歲了?”
兩個女孩不假思索道:“奴們十一歲了。”
季風華握住兩人的手,讓系統測試骨齡,確定所言非虛,又向三人道:“你們是自願的嗎?如果是小時候被拍花子拍了的可以說出來,我可以幫你們尋找家人。若是被父母略賣,想回家的我會送回家,不願回家的可以暫且在我這裡幫忙,等你們長到可以嫁人的年紀,我會幫你們尋一個好人家,或者是繼續留在這裡工作。”
“這話對小郎君也同樣有效。”
三人面面相覷,紛紛表明他們是家裡貧窮,自願賣身的。
季風華暗暗觀察幾人的臉色,發現他們沒有不自然的神色,才放下心來,如果他們是被強迫的,她還要花老多功夫幫他們尋訪家人,根據他們的指認找略賣之人,幫他們打官司,著實是大.麻煩。
而她挺討厭麻煩的。
確認都是你情我願,季風華又擬了一份契約讓幾人按手印,上面寫了一些保密條款,要求他們不準把小樓的異常透漏給他人,並宣告在小樓裡工作五年後會放兩個女孩回家,不耽誤她們婚假,十年後會把男孩的賣身契換給他,到時候留下還是離開都隨他。
小廝是個識字的人,看完契約他不敢置信,卻當即在上面簽了字,並拜謝季風華的恩典,兩個女孩不明就裡,但看能寫會算的小廝都簽字了,也跟著按上手印。待她們按好後,契約自動燃成了一堆灰,這是契約生效的緣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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