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年代的“極道”,在高遠看來是非常悲催的。
從《暴力團對策法》釋出之後,被登上黑名單成為“指定暴力團”的那些團體便受到了政府和社會的嚴厲看管,很難從事什麼明面上的行業。
所以指定暴力團們要麼金盆洗手重新做人,要麼半死不活地慢慢自己消失。
再要麼就乾脆一壞到底,去從事一些槍支、麻藥、器官販賣之類最黑暗的產業,直到爛在臭水溝裡。
此時的“如龍組”就是處於第二種情況,處在一種肉眼可見的半死不活狀態。
因為有著《暴力團對策法》和“仁俠精神”的雙重限制。
“如龍組”在衰落之餘,又不願意從事更加黑暗的產業,長久下來自然是入不敷出,顯得格外尷尬。
在這種情況下“如龍組”還想掙錢那顯然是相當困難的,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。
““指定暴力團”的限制太大,不利於行動,所以首先得找一些空殼公司或者表面正經的公司,再讓如龍組的成員們“假退組”後插入進去,這樣的話就能化整為零,掩人耳目的同時從事一些合法的暴利產業。”
“有道理,那具體是什麼產業會比較好呢?”
“這個嘛......適合你們這行去做,又比較快能夠來錢,而且稱得上暴利的行業的話,首先是“安保公司”可以考慮一下。”
“安保公司?保鏢之類的?”
“個人保鏢的業務也在其中,但本身安保公司的服務範圍很廣,從職員常駐到臨時警衛、護送現金、貴重物品等等,要是能搭上商界和政界的線,那就更是錢途無量的行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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