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資源所所長林晨眼裡滿是興奮,“小寧,繼續勘探,在多個地方取樣,馬上建造幾個氰化池,看看金礦品質怎樣,這些天,我們就在青山村住下了,直到研究透為止。”
“好的林所。”
這些人好似被打了雞血,一個個很有幹勁。
“林所,你們怎麼知道是金礦呢?這個探測器能探出金礦?”黃毅裝出一副詫異的神色,實際上他內心很惱火。
“這個探測器,能初步探測金礦,和探雷器原理差不多,不過,我們這個更先進。”林晨道,“小黃啊,如果探明金礦,這個地方的承包權,可是要收回的,到時候,再適當給你補償。”
“林所,法律有明文規定,在承包的土地內發現金礦,承包協議就失效的條款嗎?”黃毅皺眉道。
“沒有這個條款,但是,這塊地,你只有使用權哦,地下的金礦,是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,如果真要開採,你只能讓出來,我們會按照土地徵收補償條例給你補償的。”林晨皺眉道。
“這件事,陳副鎮長沒跟你說清楚?小黃,你可不要有什麼不滿,或者想辦法反抗什麼的,這樣做,只是自取其辱。”
眾人都看向黃毅。
有不少村民又開始幸災樂禍了。
哼哼,你發現金礦又如何?最後還不是被人知道了?
他們現在內心裡很是不爽的。
他們認為,黃毅自己發現了金礦,卻想獨佔。
當然啦,他們也只敢偷偷的幸災樂禍,可不敢再諷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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