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清宮,御書房。
只聽得“砰”的一聲巨響,門口的侍衛宮女盡皆嚇得跪倒在地。
“呵,好得很,真是好得很,朕當真是沒有想到,竟還有人敢為陳瑛這等狼心狗肺的混賬狗東西求情?他們的良心都被狗給吃了嗎?”
朱雄英攤開一本奏章,還沒看到片刻便勃然大怒,氣得拍案而起,高聲怒罵道。
他的確沒有想到,陳瑛所涉貪腐之案已經清晰,證據確鑿,而他也在盛怒之下做出了宣佈十日之後當眾將陳瑛活剮的嚴苛懲罰。
只是他萬萬沒想到,第二日、第三日……直到今日,各地官員的奏章如同雪花一般飛進了御書房,矛頭直指他這位天子的處理方式。
有的官員假借維護朝廷法度名義,請求將陳瑛交由三法司會審,畢竟此獠即便喪心病狂地貪汙受賄,那也是正三品的封疆大吏,怎可如此屈辱地死去?
而有的官員則建議朱某人取消這等嚴苛酷刑,直接給陳瑛判一個死刑,畢竟“禮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”,庶人有庶人應當遵守的禮的標準,權貴犯罪在刑罰適用上也應當享有一定的減免特權。
正所謂是“士可殺,不可侮”,當今天子竟然想要將陳瑛當眾扒光了衣服而後活生生地剝皮抽筋,這簡直就是對他實施肉體上的刑罰與精神上的羞辱嘛,比之那“廷杖”酷刑更加令人無法接受!
在各地官員看來,皇上如此肆意凌辱一位朝堂重臣,那與晚年昏聵的太祖高皇帝有何區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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