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太史慈買個郡守,是李寬深思熟慮之後的結果!
雖然太史家一直都只是一個小家族,甚至還落魄了,成了寒門,連太史慈的母親出行,太史慈都只能自己送,沒有多餘的錢請奴僕護衛來,但太史家還是有點歷史,太史慈在東萊郡也有點名氣。
做郡守的身份,地位和名氣都已經足夠了!
而且,東萊郡本身也不是什麼比較發達的郡,對郡守的要求其實也不是很高。
唯一的問題就是,太史慈的年齡!
太史慈今年十六,按照現在的演算法,二十歲才算成年,他還沒有成年呢!
不過,這也是不是太大的問題。
畢竟,賣官的人可不在乎你年齡的大小,甚至他們還巴不得你年紀小一點呢!
那樣就容易出錯,出錯他們就有理由收回職位。
到時候就可以再賣一次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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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後!
李寬留下了王馬還有他手下的衙役,讓他們看著李染。
雖然李染答應了李寬的要求,而且以他貪婪的性格來說,只要有錢的誘惑,大機率是不會有問題,但是鬼知道他會不會腦子一抽,出來作妖呢?
所以!
出於安全考慮,他決定做雙重保險。
一方面是用金錢誘惑著他!
一方面是用王馬以及諸多衙役控制著整個縣衙!
這樣一來,無論是基於錢途,還是基於生命安全,他都不敢做出什麼事情來!
當然!
對於王馬和一眾衙役,其實李寬也是不太信任的!
畢竟他們之前被陳寶帶著圍殺李寬的時候,表現確實讓人有點難以言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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