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“地鐵運屍案的新聞鬧得這麼大,你們這幾個月裡應該注意過這新聞吧?”一名刑警問。
“注意到了啊。”坐在對面的兩個男人異口同聲地回答。
“網上有嫌疑人被抓後的照片,包括他上電視接受採訪的影片,很多聊天軟體裡還有他的表情包,這些你們都看到過嗎?”
“看到過。”
“新聞裡很詳細地寫著他是在3月1日晚上殺人,而你3月1日和他一起吃了晚飯,你和他在咖啡館聊到很晚,你們看新聞的時候都沒意識到這人案發時跟你們在一起,沒有回杭市犯罪的時間嗎?”
一人道:“我壓根兒沒想到新聞裡的這人就是那天跟我吃飯的李律師啊。”
“對啊,我也沒想到。”
“李律師?”刑警皺眉,“你說李律師?他明明叫張超。”
那人回憶起來:“前一天律所打我電話,說有位李律師會來北京出差,順道和我見面,詳細聊聊。第二天他到北京後打了我電話約吃飯,見面後他沒給我名片,我也就一直稱呼他李律師,他也沒說不是,我就一直當他姓李。你們跟我聯絡後,我才知道他姓張,不姓李。”
“他有騙你說他姓李嗎?”
那人想了想回答:“他自己沒說過,可我一直以為他姓李。”
一旁負責記錄的刑警詳細地把這個細節寫了下來。
“我也是同樣,律所前一天打我電話說會過來一位李律師。那時我已經委託了杭市另一家律所來處理我的案子,就推脫不見了。對方好像很想做成這單生意,很熱情地要跟我見面細聊,說單純聊聊情況,不收任何諮詢費,我也就答應了。可後來聊到最後,他卻跟我說這案子還是走協商渠道為好,或者建議我找其他律所,他不接了,這搞什麼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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