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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廠觀察筆記 第156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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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琅搖了搖頭,“司法道上除了《大明律》,還有君王的良心。”

楊婉一怔,“這句話是誰教給你的。”

“廠臣。”

說完轉身道:“我去聽閣臣奏事了,你就在次間坐著,御醫來看過之後,你讓他暫候,我過來親自問。”

他一面說一面朝前面的明間走,走了幾步又回頭道:“姨母你不得再難過,聽到沒有。”

“聽到了。”

——

她不光聽到了易琅的話,她還聽到了與歷史相反的聲音。

但她並不確定,這是因她而逆轉的聲音,還是原音即如此。

易琅寫給鄧瑛的《百罪錄》當中並沒有偽造遺詔這一條罪名,事實上,連偽司禮監偽造遺詔的這一段史實都沒有。何怡賢被處置的罪名是貪墨國財,真正讓鄧瑛遭受凌遲酷刑的罪名是‘謀害宗親’。這條罪名極其刻意,刻意到後世甚至找不到史實與它印證,只能從皇次子之死,去側面

猜測。

《明史》上記載,皇次子死於遺詔頒行之前,然而此時至遺詔頒行,皇次子並未病故。

《明史》上這一段錯漏記載所對應的正是三司會審的時段,這並是歷史上鄧瑛的死劫。

但是,如果這不是鄧瑛的死劫,那麼最後的死劫在什麼地方?

楊婉想到此處,背後不禁生起一陣惡寒。

白煥贈棺,楊倫留書。

這兩個史實皆不見於《明史》。

但他們確實認可了鄧瑛。

或許當時根本就不止他們認可鄧瑛,易琅,齊淮陽,白玉陽,還有眾閣臣,以及所有參與過金臺大議的官員,甚至內廷中的陳樺和宋雲輕,滁山和湖澹兩個書院的學生……所有人都不傻,所有人最後都逐漸明白了過來,那個站在文臣和宦官之間的人,究竟在做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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