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,如吳導所說,林曦、羅譽車裡說話的戲沒有拍,先拍羅譽送林曦到酒吧後的戲份。
簡臨拿到的劇本上,對酒吧這段的描寫非常少,他需要演的,甚至只是他被人叫去酒吧后街的那條巷子,中間發生了什麼,留白,然後便是他匆忙從巷子裡走出來,扭頭往身後看了一眼,回頭的時候,撞上了羅譽。
這是王導最擅長的拍法,不直接拍發生了什麼衝突,而是留白,用林曦警惕的神情、雨巷、雷聲、酒瓶碎裂、重物落地聲、急促的畫面轉換、以及林曦從巷子裡跑出來的慌亂,代為表達。
所以簡臨拍這段的時候,總共只有幾場戲——
林曦在酒吧更衣間剛換完衣服,同事喊他,說X哥來了,叫他去後面的巷子。
林曦拉開酒吧通往後巷的那道門,表情警惕地走了出去。
下著大雨,林曦慌亂地從巷子裡跑出來,撞上羅譽。
王導講著戲不忘順便誇自己:“怎麼樣,這麼拍是不是很棒,龍套都省了。”
簡臨衝他豎大拇指。
王導嘿嘿笑了幾聲,正色著繼續講戲:“這一段其實沒什麼,就是林曦被人找麻煩,他自己也惹了點麻煩,剛好碰上還沒走的羅譽,羅譽替他解決了這個麻煩。”
怕自己說得不夠明白,詳細道:“林曦之前的那個傷口,脖子上改到手上的那個,就是這個X哥弄的,酒吧麼,魚龍混雜,什麼人都有,小男生就剛好被人盯上了。所以林曦一直想辭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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