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天晚上,陳樹峰帶回家一幫狐朋狗友,酒桌上喝紅了眼,從包裡掏出十幾沓錢,炫耀似的拍在桌上。
“看清楚了,老子現在有錢了,你們他媽誰也別瞧不起老子。”
陳與桓的懷疑幾乎落實,他意識到了什麼,拽著陳樹峰的領子質問:“你哪來這麼多錢?你們把我弟弟怎麼了?”
“還能怎麼,那小賤人賣了個好價錢,也不枉費老子養他這麼多年……”
陳樹峰醉的厲害,抱著酒瓶子,完全沒有意識到地自己坦白了真相。
話音未落,陳與桓直接掀了桌子,怒意已經完全控制
了他,他的拳頭落在陳樹峰身上,絕望地嘶吼道:“他做錯了什麼你們要這麼對他?你們還是人嗎?!”
十八歲,陳與桓離開了那個家,只帶走了陳最一最喜歡的那隻玩具熊。
念高中的時候他的成績一直很拔尖,不出意外的話,是市狀元的候選人之一,但他並沒有去參加第二天的高考。
因為那些都不重要了。
他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能早一點帶著他的弟弟離開那個可怕的家,現在他的弟弟不見了,他的人生被掏空了一半。
為了找陳最一,陳與桓放棄了所謂前程,報考了S市的一所警校,因為沈蘭芝說,負責交易的人販子,打款的地址是在S市。
很多年後,有記者來刑警隊採訪,那時候陳與桓已經是重案組的隊長,記者問他,為什麼要選擇警察這個職業,他笑著搖搖頭,拒絕了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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