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野豬也不知道烤了多久,終於要好了。
這是韓琦第一次見到野豬這個東西,雖然沒見過活著在地上跑的野豬,但總算是快要吃過了。
一個地方有一個地方的規矩,國內雖然很多地方都野豬氾濫,但不允許私人捕獵。而且名字都叫野豬了,當然屬於野生動物,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了殺野豬是犯法的。
韓琦從來都是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。
好吧,就算他以前想吃也沒機會啊,就算有養殖的,但一個窮學生哪有那閒錢。
“好了。”羅爾德說道。
他從野豬的大腿上劃了一大塊肉下來,遞給韓琦說:“直接就可以吃,調料都上好了。”
韓琦道了聲謝後伸手接過。
肉真的很香,烤這個烹飪方式本來就很能激發一種食物本身的味道,然而羅爾德先生還在不停的切割著剛烤好的野豬肉,滾燙的肉混合著辣椒的味道,黑胡椒的味道,肉香味瀰漫了整片空間。
韓琦本來就是肉食動物,肚子也餓,連忙吃了起來。
千萬別認為只是從野豬大腿上切下來的一塊肉很小,這又不是烤雞或者烤乳豬,而是真正的快要成年的一隻野豬,被羅爾德先生切給韓琦的肉足足有手掌那麼厚,長有二十公分。
肉吃起來很硬,挺有嚼勁的,而且應該是為了掩蓋野豬肉的羶味,調料用得特別多,不過這也挺好的,韓琦常吃的家常菜也放很多調料,早就習慣了這種重口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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