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我留了一匹馬——也總算是沒有害命了。”
士兵過來搜身。羅逾坦然地張開手讓他們搜,他身上在進豫州牢房時就被搜乾淨了,什麼都沒有,楊盼給的那把鈍刀因為沒有用處,也早扔掉了。那士兵搜了半天,確實沒有威脅的器物,但是也一無收穫,心裡氣惱,狠狠踹了他一腳,把搜出來的他腰間的那個空劍套往地上一丟:“你沒有劍,用什麼劍套?”
羅逾退了好幾步,看那士兵在踩那個劍套,心裡怒氣勃發,但他卻是謹小慎微的人,反倒低聲下氣說:“軍爺!我原是有把防身的短劍,叫馬賊一道搜走了。這個劍套,你留給我做個念想吧。”蹲身去撿。
那士兵嗤笑道:“什麼破爛東西,醜成這樣還有什麼用?”倒也不攔著他撿,抱著胸看他接下來怎麼辦。
羅逾垂著頭,撣了撣劍套上的灰塵和腳印,眉宇間森冷森冷的,但抬頭時又變了樣子,說:“軍爺明鑑,好在是醜東西,不然就留不住了。我的家就在平城裡,到了家也不用這匹駑馬了,軍爺若不嫌棄,可以宰了吃肉。”
那匹馬算不上多好,但到底是戰馬出身,硬套一個“駑馬”的名義,也是幸好馬匹不會說話。馬兒“咴咴”嘶鳴幾聲,那士兵的臉色倒是轉圜過來,說:“也是,如今別說馬匹,就是家裡用的菜刀也要限制二三,我們替你保管,這匹馬也算得其所用。”看了看衣衫襤褸的羅逾,笑道:“給你兩個錢吃飯。算是買馬的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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