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的,支撐著人類的行為邏輯。
因為你想要什麼,才會去做什麼。
困了,要睡覺。
餓了,要吃飯。
閒了,要去玩。
而對於無目的便做出行動的人,輕一點的叫混子,重一點的就是神經病……
陸銘確實忽略了一點。
他只以為麥克斯和塔塔爾這次前來此地,其目的乃是為了那具近邪神屍體,但卻忽略了他們有沒有更深層的目的這一點。
有麼?
有!
最簡單的結論:他們為什麼想要這具屍體!
林克說出了兩人的根本目的。
麥克斯想要血輪!
他想要以這項能力,衝擊近邪神位格!
此事,血輪王朝努力了數百年卻未果,而現在,前置條件已經“齊活”,麥克斯如何能不動心?
於是,很輕鬆的就能判斷出一點——他不會殺林克,反而會死保林克!
而塔塔爾,想要的是分享。
他為什麼想要分享這項能力,陸銘不知。但顯而易見的一點在於,塔塔爾手上也沒有剝離血輪的方法。
要不然他早就跟麥克斯你一個我一個,大家皆大歡喜了。
而林克的出現,亦解決了這個問題。
所以,能輕鬆判斷出,塔塔爾也不會殺林克,反而同樣會死保他。
陸銘不由感慨:“你把自己賣出了個好價錢啊……”
林克手一攤:“為了活命,這不磕磣。”
確實不磕磣。
察覺到麥克斯和塔塔爾的目光,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,陸銘想想,便開口道:“我要他的身體。”
麥克斯笑了:“我要血輪,塔塔爾要分享,你要他的身體。但如果我和塔塔爾想要達成目的的話,這個人我們顯然不能交給你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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