閃光彈是個好東西,對付有眼睛跟耳朵的生物有奇效——但是攝魂怪是不一樣的,它們應該是某種非生物。聽說是可以被阿瓦達索命“殺死”,但是留下的只有一堆灰燼——就這個還是從愛德里安家的黑魔法筆記裡看到的,那幫黑巫師幹了許許多多反人類反社會的研究,很是弄出了不少“天大的麻煩”。
斯內克覺得閃光彈這種東西最多能嚇一下攝魂怪,讓它們由於厭惡強光而暫時離開——攝魂怪肯定討厭強光,不然的話阿茨卡班不會終日烏雲遮頂狂風暴雨,難得有一點兒陽光。他自己現在的熒光閃爍也能做到閃光彈,但是既然能用道具為何要浪費自己的魔力呢?“攝魂怪害怕的是守護神咒,而且得是實體化的守護神才能驅趕它們。”
這種魔法斯內克沒試過,好在這個學期他有機會學。對角巷肯定只能自己去啦,因為比爾他們眼下好像又有啥事情——這一次是去南美。最近這兩個傢伙挺忙的,看來大英帝國心不死。
既然自己去,那就稍微有點麻煩——斯內克會開車但是他現在還不到合法獲得證件的年紀,而一個人去的話,很多東西根本拿不回來——拜魔法部愚蠢的規定所賜,單獨的小巫師絕對沒法拿著有無痕擴充套件咒的皮包裝東西回去。而上了三年級,小巫師們可以說直接拜託了一二年級的新丁狀態,學業壓力一下子變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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