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
--我們不相守,是天註定的,因為我們兩個都是瘋。瘋,要怎麼互相體諒呢?
這不是一則專述君臣的故事、不是愛國故事,也不算真正的純文學、純歷史故事。這只是在想辦法以最貼近的心情,去並紀錄兩個無法互相理解的人,想在一起,卻又不得相守的平凡故事。
這種感覺,就像蠟燭即將燒盡時,杯裡盛著化作水狀的蠟油,平靜沉穩彷彿失了溫度。忍不住去觸控,蠟油就在指尖凝固起來,己卻久久都無法確切感受指尖那份辣燙。這般使人不知覺的痛,是麼人,更何況,這持續了屈原的一。
寫〈招魂〉前,屈原才知道懷王的死訊;不必任何村人來通知,他的心裡已經明瞭--彷彿有一絲緊線,在心最重要的位,繃斷的痛感--只有懷王的死,才令他有此的感受。
江邊一望楚天長,片帆煙際閃孤光。思隨流水去茫茫,蘭紅波碧憶瀟湘。
站在汨羅江邊,由人後裔的他,一一排設招魂用的道。他向天昭告道:「就算王不接受我一片真心,我亦奈何不了他。我此擔心我的靈修,希望他至過活,惜他就這麼死了!客死異鄉,盛裝屍體的棺木還是由秦國的木材作成,麼屈辱,這都是我的責任!是我放任他己去死的!」
曾經麼想與王共活,希望年時期,上午閒看童捉蝶、晚間共眠一舸聽秋雨的日,得以這麼留住。只惜,不願望再怎麼平凡,也成黃土一杯,是曇華一夢,過往雲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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