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幕降臨,村屋裡,二嬸正跟王二叔抱怨:“王小天那個小雜種,也不太像個人樣,今天早上不僅不劈柴不挑水,現在還竟然把我們的老黃牛殺了。如今他才十歲,就不聽我們的話,等他長大了,那還得了,豈不是要騎在我們頭上作威作福,你說該怎麼辦?”
王二叔今年三十多歲,生的人高馬大身強體壯,在村裡也是有名的狠茬兒,但卻十分懼內,他說道:“這個小兔崽子,他竟然敢殺我們的牛?”
“他說牛是他的,他要殺便殺!你說,這是什麼話?”二嬸說道。
“憑什麼是他的?他爹死了,我就是一家之主,房子和牛,都是我的。”王二叔越說越是憤怒,右拳狠狠地砸在桌上。
“如果他堅持要分家呢?”二嬸說道,她想到哪說道哪,當她說出這話,把自己都嚇了一跳。
“分家?如果分了家,我那死鬼大哥留下的這三間石屋,就要還給他了。”二年前,他二人欺負王小天年紀小,才佔住了他大哥留給王小天的三間石屋,倘若是正式分家,在村長的主持下,依照村裡那些不能破壞的舊規矩,這房屋就非還不可了。
當年,王小天的父親過世後,因為王小天年齡小,王二叔便順理成章地接收了這三間石屋。他二人原本已有兩間石屋,便將這三間石屋租了出去,村裡劉地主家請的十餘個流浪的長工,便租住在這三間房屋之中,每月租金三兩銀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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