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施施殺人未遂,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。花想覺得挺好的,要不然以她那個性子,研究出蠱蟲了,肯定更肆意妄為,更不把人命當回事。
自己也就罷了,會解蠱,但很多不會解蠱的人,要是惹田施施不快,或者她看對方不順眼,反手就用蠱蟲將人殺害,那人也死得未免太冤了。
花想又查了下威斯頓家族的訊息,仍然沒有雷嬌她哥的新聞,花想徹底放下了這件事。
然後發現,男主被殺的節點又過了,反派也沒出現。
花想安心地在這個世界繼續生活,其實她想離開,也不是沒有辦法。
只要遇害身亡,就能離開,她可以買兇讓別人殺她。
或者製造一些看似不是意外的意外,讓自己身亡,但花想沒有這麼做,她捨不得男人。
而且還是那句話,小說世界裡的時間流速,和現實對比,又耽誤不了多長時間。
花想大學畢業後,提議到雷赫身邊學習經商。她是這麼想的,雷赫比自己年長這麼多,總不能讓他一直操勞吧?
等他六十歲之後,就讓他卸下身上的重擔,在家好好休息,頤養天年。
當然,集團的重大事件,還是需要他決策的。
花想不會架空雷赫,她看中的不是男人的財富,而是男人。
雷赫不知道她的心思,此時他躺在床上,一條胳膊被花想枕著,對於花想的提議,倒沒反對,這又不是什麼大事,而且小嬌妻天天粘著他,他高興還來不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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