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過有一點,典韋想不明白。
白衣年輕人在殺了盜秘笈的中年男子後,既然人都殺了,為什麼沒有當場搜出秘笈,當場毀掉秘笈,反而先是離開了一會,再又折返回來?
搞什麼!
如果白衣年輕人當場毀掉了秘笈,宋錦成自然就沒有機會看到秘笈,摸屍也不打緊,自然也就沒有這檔子慘劇發生了。
“你們幾個過來……”
鄭老頭招呼人手,指揮幾個押運工在路邊的蒿草叢中,挖了三個坑。
埋掉宋錦成和另一個無名男屍,還有典韋坐下那匹馬。
馬肉,其實也是有人吃的。
但對於這些押運工而言,他們是不會吃馬的,馬是苦力,馬能識途,馬是他們無言的夥伴,陪著他們風裡來雨裡去,這種情感羈絆太深了,甚至超越了人與寵物狗。
宋錦成是有家人的,都在蒼桐鎮。
大夥將宋錦成身上的遺物全部取下來,打成一個包,帶回去後可以交還給家屬。
但他的屍體,顯然不可能帶回去了,也沒那條件帶回去,估計半路上就會腐爛掉了,只能就地草草埋葬,簡單用木板立個碑就完事了。
對此,大家心知肚明。
人在江湖飄,哪有不挨刀。
行走的江湖的人,客死他鄉是尋常事,屍體一般都是就地掩埋,最多回鄉之後再立個衣冠冢。
那口品相不錯的長刀,典韋自己收下了。
“刀是不錯,可惜太輕了。”
典韋耍了兩下,發現這口長刀只有十來斤重,顯然不適合他用,留著送人或賣掉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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