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岳父大人!讓您操心了!是小婿一時衝動!”張未此刻的臉上乾乾淨淨,人也已經悄然回到了奉城,在楊府的書房之中。
那麼本該在沙門島的張未,是如何脫困,這事還要從宣判之後說起了,一句話形容,那就是,錢能通神!
“我需要你們做的事,一共有三件!在衙門口,張未低聲對文晴和羅莎莎說著:“第一,先讓劉志帶足銀兩,先去找負責黥面的人,要低調些,晚上直接去他家裡,不要在衙門找人!”
熟讀燕律的張未,自然知道會有黥面的一劫,他繼續道:“第二就是找個看起來無異,但命不久矣的,讓他黥面!給夠養家銀子!”
左右看了看,見衙役們都沒注意他的舉動,才繼續道:“第三,準備好船隻,提供給押送我的衙役,待上船之後,再重金收買!在大河與運河交匯之處,進行偷樑換柱!”
此時的發配正常是要走陸路前往,若是家中出錢坐船亦可,衙役還樂得清閒,自然不會拒絕,不過像這般,不僅出船,還有船隊隨行的倒也絕無僅有。
而張未之所以選擇大河與運河的交界處,進行偷樑換柱,是為了遠離都城,觀察一下樑振國是否派人跟蹤,也能最大程度的避開一些眼線,減少很多麻煩。
之後便是依計記性,在兩河交界處,悄然換成收買之人前往沙門島,估摸著用不了多久,那人便會死在路上,或是沙門島上,想必也無人會追查一個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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